在
公交站臺、
宣傳欄、小區樓道等處出現的城市“牛皮癬”,讓廣大市民深惡痛絕,更成為城市環境治理的頑疾,給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帶來較大影響。
6月9日,記者在宿遷市區一公交車站臺發現,這里貼著不少辦證、刻章的小廣告,有的小廣告直接寫在路面上,使原本干凈的路面變得污跡斑斑。在這個公交候車亭不遠處是一居民小區,小區外墻以及路邊的路燈桿、廣告牌上,也有不少代辦證件、招工、招租、培訓班招生等小廣告。這些小廣告有的是印刷后用膠水貼上的,有的是手寫的,部分廣告牌及墻面上甚至張貼了十幾張這樣的小廣告。
采訪中,很多市民認為,亂貼亂畫是一種不文明行為,應予以制止。相關部門除了加強管理外,還應加大宣傳和處罰力度。
文明解讀:亂貼亂畫的小廣告被稱為城市“牛皮癬”,因其成本低,稍有懈怠就會死灰復燃。小廣告不僅讓市民厭惡,更讓相關部門感到頭疼。
亂貼亂畫屬于嚴重污損城市容貌的違法行為,它給人文景觀、城市建筑、市政設施造成的損害無法用數字來計算。據了解,大中城市僅用于清洗、覆蓋涂痕的費用,每年就需耗費好幾百萬元,而且亂貼亂畫的小廣告大多發布制售假證等內容,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干擾和破壞,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危害極大。
為此,宿遷市明文規定:對于在建(構)筑物外墻或櫥窗、居民小區樓道、市政公用設施、線桿、景區建筑、公共設施、園林樹木上亂貼、亂涂、亂刻的,由城管部門按照《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50條,《宿遷市市民文明規范》第3條,《宿遷市市區居住小區管理辦法》第23條,《宿遷市區非法小廣告整治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第11條等規定,責令違法人限期移除,并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對于亂貼亂畫行為,僅靠幾個部門的力量是難以根除的,還要發動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同時利用新聞媒體、在每個公交站臺可設立1至2個名言警句牌,讓乘客在候車時接受文化熏陶,在社區
閱報欄等進行廣泛宣傳,進一步營造“我文明,城市文明”的良好氛圍,,進一步營造出宿遷精神文化建設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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