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從今天起所有的
公交候車亭前后50米禁止社會車輛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處罰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近日一條廣州公交候車亭將安裝“移動公交電子警察”的信息引起市民關注,昨日記者了解到,深圳目前已安裝“移動公交電子警察”對公交站臺違停進行監管。一交警告訴記者,社會車輛停靠候車亭屬違法,廣州目前已有一千多電子警察抓違停,車主一旦被抓住,將處以200到400元等金額罰款。
據悉,“移動公交電子警察”是安裝在公交車前擋風玻璃的自動監控一體機,通過3G無線圖傳進行實時交通違法抓拍。為保障交通秩序,確保公交優先,深圳交警開發了公交專用道移動電子警察系統,目前已安裝了38套,覆蓋17條公交線路,并于本月8日正式上崗。電子公交候車亭 近日該信息被張冠李戴,出現了諸如廣州、佛山等版本,并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佛山公安對此及時進行了辟謠指出,未發過此類信息,不要相信類似謠言跟風轉發。
昨日廣州一交警告訴記者,按照規定,社會車輛停放在候車亭屬違法,將和其他違停行為一樣接受處罰。目前,廣州已安裝了上千電子警察抓違停,其中就包括了部分公交站臺。廣州交警提醒,很多人為了一時方便,覺得停一停也關系不大,所以經常見到有人隨意在道路路邊或人行道違法停車。不要以為沒有交警出現就不會被處罰,據統計,目前廣州市區有1062個交通監控攝像頭,交警部門可隨時通過攝像頭對違法亂停放車輛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予以處罰。
而所謂的最高罰1000元也是深圳的規定。根據深圳的相關規定,違法占用公交專用道行駛的,處300元罰款;在公交候車亭違法停車的,處1000元罰款。廣州對于違停的處罰規定有所差異。其中規定,如果是在已經設置了禁停標志牌或禁停標線(黃線)的路段,車輛臨時停放被交警巡查發現,也會依法直接對違法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如果車主故意“拆牌”后違法亂停放,交警部門將采取鎖車、拖車等方式進行處罰,違法當事人將因未懸掛號牌、違法亂停放被交警依法處以罰款400元,記15分。據悉,對于在公交車違停的車輛也執行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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