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日前發(fā)布市地方標準《公共交通客運標志 第3部分:公共汽電車》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集意見。標準明確,
候車亭將設線路索引標志、電子站牌、公交線路圖(含時刻表)等,公交樞紐站和首末站標識周邊一米內(nèi)不應設置廣告。另外,市中心停靠多條線路的中途站有望像地鐵站一樣,設置街區(qū)導向圖。
標準要求,標志不應與廣告混合設置。公共汽電車樞紐站和首末站中標志設置位置的周邊至少1米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廣告。首末站應設置公交IC卡服務網(wǎng)點位置、鄰近交通設施等標志。樞紐站應設置出租車落客區(qū)、電梯、服務臺等位置標志。
標準針對殘障人士乘車予以考慮,明確宜設置盲文站牌。站牌設置高度最低不宜低于1米,最高不宜高于1.6米。
針對擁堵導致的乘客等車時間長、耽誤出行的現(xiàn)象,標準明確應設置電子站牌向乘客提供公共汽電車到站預報服務。電子站牌的設置不應遮擋其他標志。可采用恰當?shù)男畔⑼扑褪侄危ㄈ缍S碼)向乘客提供公共汽電車到站預報服務。
停靠多條線路、位于客流密集區(qū)域和城市中心區(qū)的中途站,往往存在有多個站牌的情況,乘客需要挨個公交候車亭找自己要乘坐的線路。此次標準明確,這類車站要根據(jù)站臺條件和候車亭設置情況,在候車亭應設置當前站站名標志、模塊型站牌、線路索引標志、線路圖等綜合信息標志。線路索引標志是提供中途站停靠的所有線路信息,由線路號、線路類型、換乘信息組成,可方便乘客一目了然地找到線路。比如在“北京站東”設站的線路多達數(shù)十條,站牌應寫明9路、52路、938路等線路名稱。
在候車亭或候車緩沖區(qū)域應設置街區(qū)導向圖,導向圖類似地鐵出口的周邊圖,主圖應標注車站位置和車站周邊500米半徑范圍內(nèi)與交通出行相關的重要信息,包括水系、綠地、主干路、次干路、標志性建筑物、公共汽車站、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租車揚招站、衛(wèi)生間等。
標準明確,候車亭為乘客候車提供遮陽、避雨、乘車信息等服務設施。主要包括頂篷、立柱、擋板、當前站站名標志、線路索引標志、電子站牌、排隊引導牌、公交線路圖(含時刻表)、座椅等設施(如圖)。
應在公交站臺頂部靠車輛停靠位一側、垂直于車輛行駛方向的兩側設置當前站站名標志和線路索引標志。多條線路的站牌應按照隸屬運營公司、線路類型歸類后,按路號從小到大排列,且最高站牌的頂邊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2.2米,最低站牌的底邊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米。
導向標志附著式安裝時,標志的上邊緣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2米,以保證標志上的信息不被遮擋。懸掛式設置的無障礙標志高度應便于老年人和其他行動不便患者的閱讀。車內(nèi)應設置不少于2塊車輛換乘線路圖。無障礙公共汽電車線路的站牌、車輛正面和車輛側面無障礙車門旁均應設置無障礙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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